本大學學生修讀同級輔系(所、學位學程)滿一學年以上,經主、輔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同意,得申請將所修輔系(所、學位學程)改為雙主修學系(所、學位學程)。 請於各學年度受理雙主修申請時間內提出,由系(所、學位學程)併同當學年度申請案一併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