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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學分抵免,須辦理哪些手續?


  1. 請至本校教務系統-學分抵免申請系統登錄資料後印出抵免申請單並檢附原系(校)修讀之歷年成績單正本先至相關單位審核後,送到教學組辦理。相關審核單位如下:
    通識英文:語言中心
    其餘通識課程:通識中心
    通識以外之課程:所屬系(所);惟系(所)可視需要,要求送開課系(所)審核。
  2. 學分抵免須於新生入學當學期或轉入本校當學期一次辦理完成,辦理時間請依本校行事曆規定。 相關規定請詳本校辦理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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