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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系(所、學位學程)的資格如何取得?


依本校學生修讀輔系(所、學位學程)辦法第9條,凡修滿輔系(所、學位學程)規定之專業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其學位證書、中英文學位證明書、中英文歷年成績單均應加註輔系(所、學位學程)名稱,但畢業時尚未修滿輔系(所、學位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其畢業證件不予加註輔系(所、學位學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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