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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超短修請點我】申請超修或短修接請於系統申請,是否送紙本申請單請依系所規定,不用送到教學組

一、 受理期間: 115年9月7日(一)上午8時~9月18日(五)下午4時
二、 申請方式:學生於系統申請(請填欲超、短修後之總學分數)後,由所屬系所審核。
請注意:
(一) 請依各系規定檢送相關申請文件。
(二) 大一學生修課上限為25學分,欲申請超修6學分,則請於申請單上填寫「31」學分。
(三) 申請單一經系所審核通過,系統將不允許重新申請超短修或修改,請務必謹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