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期間: 113年11月11日至114年1月3日。
2.申請限制:學士班學生修習研究所課程,若當學期僅修研究所課程,不可全部辦理不列入畢業學分。
3.申請單置於教務處網頁→表單下載→開課選課項下,請於期限內向教學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4.請攜帶學生證親自至教學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