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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客製化學程受理申請公告

依據:國立中正大學客製化學程實施要點

申請資格本校在學生(不含交換生)得自一年級起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申請修讀或修正客製化學程。學生申請修讀本學程每次申請以一件為限,且設置學程內容不應與現有之跨領域學程重複

學分規定:

一、研究所學生課程規劃至少須達12學分,須以研究所課程為主,學士班課程不得逾本學程應修學分總數之1/2。學生修習本學程科目學分,其中至少應有7學分屬跨院或系所課程。

二、學士班學生課程規劃至少須達16學分,可包含學士班及研究所課程。學生修習本學程科目學分,其中至少應有7學分屬跨院或系所課程。

三、學生申請修讀本學程前已修習之科目得予採計,惟不得逾學程應修學分總數之1/2

  • 客製化學程所有學分可列入學士班畢業學分!
  • 其餘規定請詳閱本校客製化學程實施要點。

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乙份(請至課程地圖系統製作後列印)。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三、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 申請書如經職涯導師及系所審核後,需作部分調整,請務必於系統內更新,確認系統之版本為最終版本,且系統之驗證碼需與送達教務處教學組之紙本驗證碼相符,否則將不予受理。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五)止,申請資料請經所屬系所職涯導師同意,並經學程修習最多課程開課系所職涯導師同意後,送達教學組,即完成申請流程。

關流程及日程表:

受理申請:113年9月23日至113年11月29日止。

公告審核結果:113年12月23日前。

其他注意事項:

一、修讀客製化學程時,仍應依選課程序辦理,修課可能遭遇規劃課程停開或名額不足之風險,請同學於規劃學程時納入考量。

二、於規劃學程名稱時,請注意學程之主題性、特殊性、完整性,並與規劃課程實質內容相符。

三、依據「中正大學嘉星學生生(職)涯輔導活動培力計畫」,具嘉星學生身分並獲核准修讀「客製化學程」申請者,即可獲獎助金7500元(於當學期申請結果公告後統一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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