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修申請單使用注意事項如下:
1.每學期最多可申請超修6學分
2.學士班申請超修後,修習學分上限最多31學分
3.碩博士班申請超修後,修習學分上限最多26學分
4.填妥之申請單須先經系所簽章通過
5.於申請期限內送達教學組辦理(申請單上標有申請起迄日期)
教學組處理方式:
教學組受理後約2小時之內開放修課上限,同學須自行上網進行選課;同學選課時須注意所選學分數須 ≦ 修改後之修課上限。
超修申請單請於此下載https://oaa.ccu.edu.tw/var/file/4/1004/img/1558/113-1long.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