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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1學期超修申請注意事項與表單下載

超修申請單使用注意事項如下:

1.每學期最多可申請超修6學分

2.學士班申請超修後,修習學分上限最多31學分

3.碩博士班申請超修後,修習學分上限最多26學分

4.填妥之申請單須先經系所簽章通過

5.於申請期限內送達教學組辦理(申請單上標有申請起迄日期)

教學組處理方式:

教學組受理後約2小時之內開放修課上限,同學須自行上網進行選課;同學選課時須注意所選學分數須 修改後之修課上限。

超修申請單請於此下載https://oaa.ccu.edu.tw/var/file/4/1004/img/1558/113-1lon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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