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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問題|學籍問題|
選課問題|
暑修問題
| 輔系問題|雙主修問題|轉系問題|抵免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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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註冊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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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註冊完後何時蓋註冊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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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註冊是由班代將班上同學之學生証收齊後於註冊當日統一送至教學組辦理註冊,而學校目前政策為繳費即視同註冊,因此核對台灣銀行繳費清冊無誤後便可蓋註冊章,並讀卡更新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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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
現場補註冊期限及可否請人代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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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1、若為新生:
需本人親自到現場報到註冊,惟狀況特殊或重大事故,無法親自辦理手續者,請於註冊日之前三日傳真(fax:05-2721534)或書信,註明系(所)別、學號、姓名及原因向教學組報備,並於一週內親自補辦註冊。
2、若為舊生:
需攜註冊繳費收據或就貸證明及學生證至教學組辦理;亦可委託他人代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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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
如因特殊原因,無法辦理註冊該如何請假?請假期限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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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1、學生註冊請假以下列情形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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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人力不可抗拒之事故者、
*
學生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喪亡事故者、
*
因病確實不能來校註冊持有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書者、
*
因其他原因經教務長核准者。
2、註冊請假期限:註冊請假最長以兩星期為限(加、退選課結束前)。
3、可委由他人至教學組代辦註冊請假(填註冊請假報告單)。
4、無收到繳費通知,請至出納組申請補發或逕至台灣銀行學雜費網頁列印。
網址:https://school.bot.com.tw/twbank.net/index.aspx
5、前一學期如有費用未繳清前,則次學期不得註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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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籍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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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怎麼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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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新生(碩班只限正取生)因重病須長期休養並持有區域級醫院以上出具之證明或服兵役並持有入營服役通知書或在營服役證明書,不能於該學期開學時入學者,應於註冊前五日親自(監護人/家長)攜帶錄取通知單及證明文件至教學組申請,經核准後,毋須繳交任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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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
能否雙重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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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1、雙重學籍申請資格請詳本校學則第四條之二。
2、申請時請填寫申請書,如經雙方系所同意即可擁有雙重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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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
何時可辦理休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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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1、辦理當學期休學最遲須於期末考開始前一日提出申請。
2、退學雜費標準則依行事曆所訂日期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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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
休學一次可辦理幾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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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
以一學期為單位,可一次辦理一學期、二學期、三學期或四學期。 最多休學二學年(四學期)為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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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
休學後,可辦理提前復學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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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
可以,例如原辦理休學三學期,後來又想提前復學時,則可以學期為單位,即在休學一學期後,提前一學期或二學期辦理復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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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
學期中辦理休學,成績怎麼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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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
當學期的選課或成績紀錄皆取消,不列入計算(
請參閱本校學則第四十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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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
怎麼辦理退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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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 |
1、自動申請退學之學生:請先申請網路離校並印出網路離校單,連同學生證、填妥之退學申請書(大學部同學需附家長同意書)送經相關單位核章後,至教學組辦理。
2、公告退學之學生:請先申請網路離校並印出網路離校單,連同學生證至教學組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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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
怎麼辦理轉學修業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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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
已辦妥退學手續之學生,只要在校修滿一學期以上,具有成績,其學籍經審 查合格者,可至教學組填寫轉學修業證明申請書及用印申請單辦理修業證明書(須繳交二吋照片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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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選課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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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延修生修課是否有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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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依學則第二十三條規定:本大學學士班應屆畢(結)業缺修、補修科目學分,須於延長修業年限之第二學期重修或補修者,第一學期得免予註冊,辦理休學;惟第一學期自願註冊者,該學期至少應修一學分(含)以上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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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
學生修課學分上下限規定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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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學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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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一 |
二 |
三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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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
25 |
25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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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
16 |
16 |
16 |
8 |
研究生
(上限由所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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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
博士班 |
碩士
專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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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一 |
二 |
一 |
二 |
一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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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學期下限 |
6 |
2 |
6 |
3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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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學期下限 |
6 |
系所自訂 |
6 |
3 |
3 |
系所自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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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
修習通識教育課程第一領域次領域二外語能力訓練,學分如何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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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第二外語:日文、法文、德文及西班牙文等語文課,為一學年課程,若僅修習一學期則不得列入畢業學分;英語閱讀與英語聽講須分上、下學期修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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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
體育成績不及格,其學分是否併入二分之一退學標準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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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
是。大一、大二體育為必修,0學分課程,不及格須重修該年級體育,大三以上為選修一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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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
延修生有無1/2之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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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
只要當學期修課總學分數在9學分(含)以下,即不適用1/2退學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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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
必修體育成績不及格如何補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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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
體育成績不及格應重修原年級體育至成績及格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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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
暑修成績是否算入當期學業平均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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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 |
不算,但算入畢業總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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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
畢業成績之計算方法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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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
1、學士班學生之畢業成績以其所修各科目成績乘以該科目學分數之總和除以總修習學分數核計。
2、碩、博士班學生為學業平均成績與學位考試成績之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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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
更改成績案之申請程序及至遲應於何時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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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
1、授課教師得以正式書面說明理由,並檢附証明資料,提系(所)務會議通過後由系所主管簽轉教務長同意,始得更改。
2、至遲於次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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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
如何獲得選課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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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
1、每學期末,我們會將次學期之「課程」載在本校教務系統「資料查詢」的「開課資料查詢」內供學生查詢。
2、大學部同學選課請參照「學士班入學新生修業規定」內之各項規定辦理選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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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暑修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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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請問那裡能有各系這學期的新課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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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直接上網查網址:http://kiki.ccu.edu.tw/~ccmisp06/Cour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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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
請問暑修學分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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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每一科目修課人數達20人(含)以上,其學分學雜費收費標準,各學院統一為每學分1,050元,修課學生人數不足20人,其鐘點費及雜費不足部份由修課學生共同分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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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
請問暑修的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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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暑修選課於本校行事曆上所規定日期上網選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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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
網路上有暑修課程可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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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
可以在http://kiki.ccu.edu.tw的資料查詢/開課資料查詢/暑修開課資料查詢內查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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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
一個人可以辦暑修嗎?如果有老師願意開課,還需要什麼條件?要交多少人份的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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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
依現行暑期班實施要點規定,每班開班人數至少十人,如修課學生數不足10人原則上一律停開。惟如學生有迫切需要,須上專簽;待同意開課後,其費用(以20人為基準計)不足部份由修課學生共同分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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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
請問中正承認他校的暑修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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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
若中正學生到他校暑修,須先填校際選課單經學校系(所)主管同意,再至教學組蓋章後,暑修成績及格本校才予承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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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輔系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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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放棄輔系、至遲應於何時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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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1、申請放棄修讀輔系資格,第一學期應於12月30日前提出,第二學期應於5月30日前提出。
2、情況特殊者(詳本校輔系修讀辦法第十一條),請填妥放棄輔系修讀申請書並檢附報告書於限期內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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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
輔系的申請條件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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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申請輔系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各學系學生一∼三年級暑假(依行事曆規定日期內),得申請輔系,每次申請以一系為限,且不得同時申請雙主修。已核准選修輔系一次者,不得再申請。 2、請參照教務處公告之「各學年度輔系科目學分表」中各系規定之申請條件。 3.、學生互換主、輔系時,須於轉系後第一學期加、退選前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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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
輔系的申請時間、流程及選課規定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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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學生申請修讀輔系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申請期限內,填具輔系申請書及檢附中文歷年成績表一份,經主、輔系主任核章同意,並經教務長核准後,於該學年度第一學期加、退選課程期限內,選定輔系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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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
輔系的修課規定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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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
請參照申請當學年度之「輔系科目學分表」(在教務處網頁的各類表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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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
輔系的學分及成績應如何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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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
1、輔系學分應在主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之。 2、輔系學生每學期學業成績應以主系及輔系課程之學分合併計算,如有所選修輔系課 程不及格者,應按照學則有關規定(如退學規定等)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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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
輔系的資格如何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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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
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十條中規定: 1、修讀輔系學生之歷年成績表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均應加註輔系名稱。 2、畢業時已修滿輔系規定之專業(門)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其學士學位證 書均會加註輔系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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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
輔系的修業年限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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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 |
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十三條中規定,修讀輔系者,其延長修業年限 至多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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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
申請輔系之結果將於何時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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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
學校會在開學前公佈核准修讀輔系名單,俾使學生能在加、退選期限內加選輔系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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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
修讀輔系學生若年限即將屆滿,但仍未修足輔系規定之必修科目學分,可不可以申請發給有關輔系資格之任何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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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
1、不可。
2、2、修讀輔系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學生於規定修業年限屆滿尚未修足輔系規定之專業必修科目學分,不得申請發給有關輔系資格之任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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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
因延畢而延長修業年限者應繳多少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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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
除繳交學生平安保險費外,視所修習的學分數而定,九學分(含)以下者繳交學分費;十學分(含)以上者應繳交全額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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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 |
已申請輔系,但課程與本系必修課衝堂,無法立即選課,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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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
沒關係。只要在畢業前修完所有輔系所要求的課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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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 |
想從輔系轉為雙主修如何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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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
應依申請雙主修辦法重新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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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 |
已有輔系,能否再申請雙主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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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 |
1、可以,但不得同時提出申請。 2、如申請有同一學系之輔系及修主修,一旦取得雙主修資格即會註銷 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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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雙主修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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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雙修生,可否於只修畢一系學分時,先領取一個學位的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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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否。除非放棄雙主修,否則應俟兩系學分均修畢時才能領取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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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
放棄雙主修至遲應於何時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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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1、申請放棄修讀雙主修資格,第一學期應於12月30日前提出,第二學期應於5月30日前提出。
2、但情況特殊者(詳本校雙主修修讀辦法第九條),請填妥放棄雙主修修讀申請書並檢附報告書於限期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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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
加修雙主修之修業年限為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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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已修畢本學系之應修科目與學 分,而未修畢加修學系專業必修科目與學分者,得延長修業期限,其延長期間以二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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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
修習雙主修之學分數是否併入當學期之總學分數而適用二分之一退學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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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
修讀雙主修學生,每學期所修本學系與加修學系課程,學分與成績合併計算; 其選課與成績,應依照本校學則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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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
申請雙主修有無年級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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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
一∼三年級暑假(依行事曆規定日期內)均可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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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
申請雙主修的資格有什麼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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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
請參照申請學年之雙主修科目學分表中各學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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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
想從輔系轉為雙主修應如何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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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 |
應依申請雙主修辦法重新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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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
轉學生在原校有雙主修身份,到本校可否延續修習? 轉學生在原校有雙主修身份,到本校可否延續修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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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
不可,應該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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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
修習雙主修之學生,要如何才能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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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
修讀雙主修之學生,除修滿本學系規定之最低畢業科目學分及加修學系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學分(參閱雙主修辦法第六條)之外,並須合乎加修學系另有之特殊規定,方可取得畢業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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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轉系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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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各系所要求的轉系條件或其他有關轉系資訊要如何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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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1、可逕向各系辦洽詢或至教務處網頁下載相關資訊及流程,惟各系(所)轉系標準與名額,每一學年度不盡相同,當學年度轉系資訊僅供次學年度之參考而非依據。
2、各次學年度轉系資訊彙整公告約於每年四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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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
什麼時候可以開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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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每年大約多在六月受理申請,確切日期定於本校每學年度的行事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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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
申請轉系,可否請求撤銷或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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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1、申請截止前撤銷或變更,得自行向原申請之系(所)撤件。
2、申請期限截止後,則不得撤或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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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
可以同時申請轉二個學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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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
依據本校學生轉系(所)辦法第三條規定,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申請轉系(所)均以一次為限。該條文未規定不得同時申請二學系(所),但若同時錄取,仍需放棄其一,僅能擇一就讀,如此,則有某系之名額被浪費,請同學儘量避免,以免影響彼此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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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
何種學生不得申請轉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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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
1、已核准轉過一次者(包括同系轉組者)。
2、推薦甄選生或申請入學生(情況特殊經系務會議通過轉系者,不在此限)。
3、碩班一年級以上學生。
4、休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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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
申請轉系成功後,可放棄錄取或於次學年再申請返回原學系(所)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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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
不可放棄錄取,亦不得再申請轉回原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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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
轉系名單何時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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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 |
各系(所)初審名單須經本校「轉系(所)審查會議」複審核定通過,該項會議約於每年七月中、下旬召開之。會議紀錄經校長批示後,教學組會將獲准轉系名單公佈於教務處公佈欄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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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
已核准轉系之學生,是否需變更學號?學生證要更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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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
1、學號不變。
2、學生証是否要更換,由各生自行決定。如要更換需至出納組繳交工本費300元,再持相片至教學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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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
轉系學生是否可以申請原系為輔系或雙主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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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
可以,但仍應依據「本校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辦法」辦理,申請時間、資格與一般學生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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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
轉系後需辦理學分抵免嗎?何時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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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
1、若係將原學系同科目同學分抵免新學系同科目同學分同屬性,或抵免新學系同科目同學分屬性不同(例必修轉為選修)之課程者,可免辦理,通識課程亦免辦理,其他符合規定之抵免,均須提出抵免申請。
2、抵免時間需在轉入當學期抵免申請截止日前(依行事曆規定)一次處理完成。相關規定請詳本校抵免學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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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抵免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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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請問學分抵免,須辦理哪些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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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請攜原系(校)修讀之歷年成績單正本並上網下載、填妥抵免學分申請表,至轉入之學系(所)辦理即可(請詳本校抵免學分辦法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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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
請問修了“兩學分的經濟學(一)”和“兩學分的經濟學(二)”的話,是否可以抵
單一學期的“三學分的經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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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可以,科目名稱相同之課程,學分數多的可以抵學分數少的,而學分數少的不能抵學分數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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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日期:20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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